倒腾上千万元现金,失踪3天惊动上级 ●转让股权,把土地使用权变现侵吞2261万元
![长春市副书记因贪污落马 连夜转移7箱现金[图]](/UserFiles/image/1216921019155.jpg)
“没意思,没意思了。”看守所里的田忠反复叨咕着。
2008年7月21日,直到深夜,他也没有在一审的最后期限提起上诉。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一审认定:吉林省长春市原市委副书记田忠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家财产总计人民币2261万余元;受贿犯罪13起,收受财物总价值折合人民币139万余元;行贿犯罪一起,行贿人民币10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田忠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生效了。
记者就长春市原市委副书记田忠的案子走访了很多知情人,搜集到不少鲜为人知的内情。比如,田忠一次就侵吞2261.2万元人民币的过程,这个过程很专业很了得,一般人学不到,记者也不担心谁会学了去步田忠的后尘;再比如,田忠与小舅子媳妇等人黑夜长途跋涉转移上千万元现金的详情;还比如,坐落在静谧的美丽田园中那个“海伯尔”公司如今是个什么样子?还有,“海伯尔”公司所在的九台市西营城子镇的农民对于占用他们正在耕种的土地那复杂的心态等等。记者想尽可能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告诉读者,田忠作为长春市原市委副书记“协调”、“组织”亲属与子女们弄钱的过程。
壹 副书记失踪3天
2006年8月7日,吉林省委得到一个消息:长春市委副书记田忠已经3天不见踪影了,而且用各种方法也联系不上!
这还了得?
省委有关领导作出指示,马上启动应急程序,采取紧急措施,以防不测,同时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8月8日,田忠却又悄然回到了坐落在长春市人民广场东南角的市委那座老楼3层他的办公室里。
甫一坐定,田忠还没有来得及擦一把汗,省委派人带着通知也到了:请田忠同志到省委谈话。
这是5天来省委与他的第二次谈话。
5天前,也就是8月4日,时任吉林省委副书记、省纪检委书记的杜学芳便约田忠到吉林省委谈话,谈话内容概括起来有两项:
田忠的儿子与亲属共6人拟晋升提职一事,上报省委组织部门,因不符合党员领导干部亲属任职条例未予批准;还有田忠负责的长春市、伊通绿化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1950年出生的田忠,有着那个时代佼佼者的印记,也有过来人的精明与判断力。
虽说东北的天气不能算热,但毕竟是“头伏”天,此刻,冷汗在田忠的身上出了一身又一身。田忠的心里十分清楚,杜学芳在长春市担任市委书记时,田忠是副书记,杜书记对于田忠自己提出分管干部的要求与曲折的过程也是了解的。
正巧,这时长春市区县干部换届工作正在节骨眼上,田忠的心里开始不安了:
是不是还有其他什么事儿也被发现了,杜书记找自己谈话是在“敲山震虎”?
那么,又是哪些事儿呢?
区县干部换届收的那几份钱?会吧?收钱时,谁都不知道,送钱的人自己也不能说啊!
对了,转让“宝邑”公司股权收到的那笔钱,肯定是!要抓紧时间,安排转移!想到就行动,安排孩子他舅妈王一平马上作转移的准备,这可不是儿戏。
谈话结束后,田忠顾不上其他的事情了,招呼也不打,假也没有请,接连忙活了3天,才把转让公司股权收到的那笔钱安排妥当。
长春市原市委副书记田忠在法庭上刘闯义 龙卓/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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